具体措施:将农民工创业与发展县域经济结合起来,鼓励农民工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事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产业项目。支持农民网上创业,大力发展“互联网+”和农村电子商务。积极组织创业农民与企业、市场和园区对接。落实各项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建立农民创业创新辅导员队伍,依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等公共平台,提供创业指导和服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人行黄山市中心支行)
(十)大学生村官创业行动
主要任务:提供创业经验、技能、资金等方面支持,促进大学生村官想创业、敢创业、能创业,更好示范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具体措施:落实大学生村官创业各项扶持政策,建立创业实践示范基地,带动农民群众增收致富。加强创业培训和指导服务,激发大学生村官创业热情,提高创业能力。做好创业项目推介对接工作,推动创业项目与农业、科技推广项目有效结合,鼓励领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事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农村电子商务等产业项目。多渠道筹集扶持资金,为大学生村官创业提供借贷、融资和补助等支持。符合相关条件的创业项目,由青年创业引导资金提供信用贷款。(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全力推进“创业黄山”行动。各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要强化统筹协调,跟踪工作进展,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方案措施,加强沟通配合,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二)增强资金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创业创新工作的投入,统筹使用各类创业创新扶持资金,强化资金预算执行和监督,推行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确保创业扶持政策落实到位,保障“创业黄山”行动有序推进。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媒体,广泛宣传创业创新工作的优惠政策、先进经验,大力营造实施“创业黄山”计划的良好氛围,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投身创业创新活动。
(四)强化督促指导。各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建立“创业黄山”行动推进落实情况评估通报制度,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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