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
皖发改贸服〔2010〕618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
为认真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产业〔2010〕116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皖政〔2009〕118号)精神,现就开展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国际化方向,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促进服务业发展为目标,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改革开放为突破口,以资源禀赋和现有产业为依托,探索推动服务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创新发展模式,示范带动全省服务业加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深化改革、开拓创新。解放思想,突破服务业发展体制机制障碍,勇于创新,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服务业发展新模式。
——发挥优势、突出重点。充分发挥试点区域发展基础好、优势突出的特点,在促进服务业发展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局部突破,以点带面,率先发展。
——市场运作、政府引导。在坚持市场化发展前提下,试点区域要充分发挥政府的推动和引导作用,完善扶持政策,制定激励机制,优化发展环境,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统筹规划、注重实效。注重规划对发展的引领和导向作用,统筹协调服务业各方面工作,强化政策落实力度和实际效果,务求实效。
三、发展目标
——总量提升。2010—2015年,试点区域服务业增长速度超过生产总值增长速度;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服务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率提高5个百分点。
——结构优化。现代服务业和新兴服务业加速发展,金融、物流、科技、信息、文化、创意、商务等服务业比重稳步提升。
——活力增强。现代服务业发展机制初步建立,多种所有制并存、竞争有序、运行高效的市场环境逐步健全,服务业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活力不断提高。
四、主要任务
1、大力培育生产服务业。选择工业发展基础好的城区,或者优势突出的开发区和产业集群,科学调整服务业空间布局,探索生产服务业和制造业有机对接,加大现代物流、电子商务、金融服务、科技信息、研发设计、商务服务等辐射性和集聚效应强的服务行业发展,培育一批具有经营规模、有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有发展潜力的大型服务企业集团,充分发挥生产服务业支撑引导作用。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060060 皖IPC备17003660号-1 网站管理中心
Copyright © AHCI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