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关于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的实施意见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徐晏秋 分类:省商务厅,省级,政策速递 时间:2018-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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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39号)、《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省电子商务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市场决定、政府引导,优化布局、产业联动,强化应用、创新发展”的原则,依托产业优势,强化政策支持,完善支撑体系,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为全省促消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注入新活力。

2发展目标。全省电子商务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应用领域明显扩大,交易额持续快速增长。到2015年,全省电子商务企业数量、交易规模、就业人数、税收收入等主要指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其中,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占总数90%以上,网络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以上。到2020年,上述主要指标进入全国前10位。

二、主要任务

3打造电子商务区域发展格局。支持合肥、芜湖、蚌埠建设辐射全省、影响全国的电子商务中心,支持其他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区域性电子商务中心,构建电子商务产业体系。支持合芜蚌试验区和皖江城市带建设以产业为支撑的现代快递物流产业集聚区,支持皖北地区建设以农副产品深加工为特色的区域性电子商务中心,支持我省大别山片区、皖南地区建设以文化旅游产品为特色的区域性电子商务中心,支持合肥打造中国呼叫中心之都。(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有关市人民政府)

4加快电子商务普及应用。支持生产型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开展集中采购、产品分销和售后服务。引导网络零售企业优化供应链管理,提升客户消费体验。支持百货商场、连锁企业、专业市场等传统流通企业依托线下资源优势开展电子商务,实现线上线下资源互补和应用协同。加快建设功能涵盖购物、餐饮、休闲娱乐、家政、旅游、订房、购票、维修、中介、配送等服务百姓生活的电子商务平台。(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等)

5实施电子商务示范带动工程。重点培育一批商业模式新、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电子商务企业、平台和项目。制定省级示范评定标准,每年认定一批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县(市、区)、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支持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等)

6推进安徽产品网络销售。组织各类网络购物、促销推介活动,发挥“皖货网上行”等电子商务平台作用,推进电子商务企业入驻“特色中国·安徽馆” 、“优选农品”中邮农产品平台,拓展安徽产品电子商务销售渠道,扩大安徽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商城和网店影响力。(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农委、省旅游局、省邮政管理局等)

7推动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交易。支持有条件的大型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向行业电子商务平台转化。支持家电、汽车、钢铁、煤炭、有色金属等行业龙头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联动。引导大宗商品和生产资料电子商务平台规范发展,推进交易服务、物流服务、金融服务创新融合,形成与实体交易互动发展的服务模式。(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邮政管理局等)

(作者: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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