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吁 | 文化产业“贫血”呼唤原创力

来源:安徽文化产业发展网 编辑:徐晏秋 分类:智库动态 时间:2018-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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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文化产业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体格”强壮的同时却面临原创力缺失导致的“贫血”。文化产业创新难“病灶”何在?这一问题成为全国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关注的焦点。

隐忧:IP热潮背后“造血功能不足”

近年来,涌现出大量剧情雷同的IP剧,宫斗、玄幻等题材电视剧长期霸屏。尽管有些热门IP剧的原著陷入抄袭风波,但并未影响到它们的收视率和人气。

与此同时,荧幕上较活跃的一些综艺节目,大多模仿国外创意。有业内专家指出,当下电视综艺节目同质化严重,“选秀节目火了就争相制作选秀节目,明星生存体验节目火了就一哄而上制作明星生存体验节目,盲目跟风会导致高度雷同带来的市场疲软。”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上海社科院副院长张兆安认为,文化产业的基础在于内容,内容的生命在于原创。“当前,我国文化原创力缺失问题不容回避,核心原创的缺乏,造成同质化、低端化经营问题严重,产业链整合能力较低。国内很多文化作品创造力不够,大部分作品属于模仿和复制。”张兆安说。

“我国原创优质内容匮乏,与全球巨大文化市场不相匹配。”全国人大代表马化腾表示,近年来,市场上虽然出现了如“喜羊羊”、“熊出没”等国产知名IP形象,但其并没有显示出足以影响世界的精神内涵。

“一些创作者缺少对大时代的思考,甚至用电脑技术以拼贴移植代替真正的原创。”全国政协委员何香久说,文化产业的原创力太弱已经制约到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中国文化要想走向世界,必须要寻找自己的精神原乡。

会诊:原创者缺少“造血”扶持

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文联副主席姚晓英说,文化产业以内容为王、创意制胜,这是全世界都认同的产业规律,但是现在对文化创意保护不足,缺少“造血”扶持。

不少代表委员认为,目前,社会环境和行业规则缺乏对创新的扶持、认可和鼓励,是原创力缺失的“病灶”所在。

——现有利益分配机制对原创支持不足。姚晓英认为,利益分配方式是导向,原创力缺乏某种程度反映利益分配的不合理。“作家、编剧的收入与演员的收入是否能够相比?我们最后看见的是开放出来的那朵花,而这朵花的种子、枝叶、土壤、养分却没有在报酬上体现出应有的价值。”

——正当权利保护不足致原创力受挫。在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影家协会副主席王兴东看来,作家和编剧是影视产业“基础的基础”,当整个行业都不尊重首创成果时,原创力必然受挫。比如,未经编剧授权随意践踏法律赋予剧本的“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制片人、导演或演员乱改剧本。“很多影片海报,经常找不到编剧名字,这种蔑视原创的现象是不应该的。”

——公平客观的文艺评价体系有待建立。当前,文化产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乱象,票房、收视率、点击率等反映文化产品市场热度的“指标”,都暴露出不同程度的“造假”问题。全国人大代表曹可凡认为,数据造假影响观众判断。这些建立在造假基础上的大数据,严重影响人们对一部作品的评判,损害了原创力。

建议:原创力需要法律保护

今年3月1日,电影产业促进法正式实施,为促进我国电影产业健康发展、保护原创,提供了法律保障。

其中,“德艺双馨”被写入法律,鼓励电影创作者既要具备良好的品德,也要体现不断精进的艺术才能。王兴东认为,业界应严守底线,改编时须获得原作者授权;评论家应勇于批评,监督原创质量,剔除劣质剧本。

一些代表委员表示,对原创力的激发和保护,需要有制度化体系支撑,以此来保证创新的持续性。

“文化产业振兴立法应突出扶持原创力,体现出我国保护原创、奖励原创、尊重原创、培育和提升原创能力的文化发展战略。要高度维护原创权益,最大限度激发创造力。”张兆安说。

全国政协委员李东东建议尽快完成著作权法修订工作,从根本上遏制侵权盗版现象,保护原创作者的积极性,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健康发展。

姚晓英认为,增强原创力不仅仅是政府的事情,也是全社会、全行业应有的自觉。“每一个环节的劳动都值得尊重,盗版可耻,希望这两点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专家谈改革:实现文化产业市场化运作

中国人民大学创意产业技术研究院院长彭翊近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面对我国文化市场高端原创产品、知名品牌匮乏的短板,应深化改革,在市场层面,以转型改制、重塑市场主体为中心环节,真正实现文化产业市场化运作。

彭翊表示,文化产业是一种以内容创新为显著特征的创意产业,其内容(知识产权)是实现文化价值和商业价值的根本形态,文化资本运作都离不开内容生产,因此以内容生产为核心是文化产业与金融合作的主要特点。

在谈到国内文化市场原创内容不足、质量不高的原因时,彭翊表示,原创力不足、质量不高是我国文化市场面临主要问题之一,她认为文化原创力的关键有几个因素。首先,从物质基础来看,技术与资金的支持至关重要,《美国偶像》、《The Voice》等境外节目的成功,充分体现了资金与技术对于文化作品原创力的贡献。其次,从制度层面来看,政策、法律是支持原创的重要保障,特别是关于版权保护方面的措施,是抑制惰性和激励原创的重要力量。再次,从环境层面来看,全社会尊重人才、尊重原创并包容失败的价值诉求与氛围对于鼓励原创来说极其重要。相对而言,我国文化产业起步较晚,技术的积累和资金的支持有待进一步提升,版权保护需要进一步加强,尊重原创、包容失败的社会氛围的形成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这些都制约着文化原创力的发展。

另外,除了在产业链前端,国内文化市场高端原创内容不足,在产业链中端,国内规模化集约化生产能力不足;产业链末端,文化市场供求脱节,文化消费潜力未充分释放,文化企业营销能力低下、知名品牌匮乏。

彭翊还表示,发展文化产业重在体制机制创新。就目前来看,我国文化管理体制尚未理顺,存在多头管理的现象。各部门之间职责不明确,权限之间相互交叉、相互重叠,导致在推动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效率低下。其次是市场化、集约化程度低,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再次,没有形成系统的政策体系,减免税费、土地征用、财政补贴等方面缺乏分类细化的政策。文化立法比较薄弱,文化产业发展缺乏强有力的保障。最后是体现在思想观念上,思想没有彻底解放,偏重文化产业的特殊性,而对文化产业生产经营的客观规律没有足够重视。

她认为改革的重点一离不开市场,二离不开政府。首先市场层面要以转型改制、重塑市场主体为中心环节,培育一批骨干文化企业,改变文化企业规模小、分散、竞争力弱的局面。其次政府层面要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建立适应文化产业发展要求的宏观管理体制。同时应该不失时机地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吸引民营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真正实现文化产业市场化运作。

评论:振兴文化产业少不得“原创力”

全国两会期间,“创新”是一个高频词。

新华社评论员文章指出:科技创新是攀登打赢高峰的必由之路。

新华社昨天播发的“海外看两会”《中国创新带来新增长红利——海外热议中国推动创新引领作用》,题目“直抒胸臆”。

创新给中国的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这是举世有目共睹的。

不过,新华社昨天播发的另一篇报道,却让人认识到一个缺乏创新的领域。文章的题目是《“原创力”缺失致文化产业“贫血”?——两会代表委员会诊文化产业创新难》。

确实,以电视节目为例。荧屏上充斥着各种选秀、真人秀节目。看上去无比热闹,收视率也还不错。有些节目更是成为一个台的“经济增长点”。但是,仔细一看,这些节目绝大多数是“舶来品”。新华社报道直指:荧屏上较活跃的一些综艺节目,大多模仿国外创意。有专家指出,当下电视综艺节目同质化严重,“选秀节目火了就争相制作选秀节目,明星生存体验节目火了就一哄而上制作明星生存体验节目。”

何以如此?“买”容易,“创”太难。买一个现成的节目,成本要比创造一个新节目的成本高得多,而且面临的风险也大。那些已经在国外大受欢迎的节目,移植过来多简单?

新华社报道提及,不少代表委员认为,目前,社会环境和行业规则缺乏对创新的扶持、认可和鼓励,是原创力缺失的“病灶”所在。

一言以蔽之,提高“原创力”,需要加大对“原创”的包容和支持力度,要为“原创”提供一个足可以腾挪、试错的空间。这不仅需要政策的扶持,还需要相关法律作出深度改变。如,通过立法,加大对行业数据造假的遏制力度,加大对盗版的打击力度,加大对原创权益的保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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