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有何重要作用

来源:安徽文化产业发展网 编辑:徐晏秋 分类:智库动态 时间:2018-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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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5日,国务院印发《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明确提出“到2020年把我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的战略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促进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产业化。
  据统计,2000年至2010年8月,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共办理著作权质押登记934件,其中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质押登记747件,一般作品著作权质押登记187件。
  通过著作权质押形成的权利就是著作权质权,根据我国《物权法》和《著作权法》等法律规定,著作权质权必须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才成立和发生法律效力。因此,著作权质权登记规则对于完善著作权质押制度、促进著作权的商品化、推动文化产业(版权相关产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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