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三网融合推广方案》三网融合最大阻力是体制问题

来源:安徽文化产业发展网 编辑:徐晏秋 分类:智库动态 时间:2018-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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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三网融合推广方案》,加快在全国全面推进三网融合,推动信息网络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9月5日《新京报》)

早在2001年3月15日通过的十五计划纲要,就第一次明确提出“三网融合”。2010年三网融合试点至今,五年间,虽然30多个省份都已加入试点,但仍然没有实质性进展。几年前,经济学家吴敬琏曾感叹:“现在智能本都取代上网本了,我们还在这里谈三网融合”。几年过去,三网融合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没有实现全面融合。

三网融合的好处显而易见,可以简化网络管理,降低运营成本,减少基础建设投入;届时看电视、打电话、上网只需一条线即可,可以为用户提供更高效快捷的服务,如打开电视就可以逛淘宝商城,选择商品并付款购物,按按遥控器,就可以坐在家里交纳电水费、煤气费等等;可以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而且现在广电、电信和网络服务是分别付费,三网融合后用户只需付一次费,就可以享受三种服务,而且收费还要降低。

原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曾说“推进三网融合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正是因为三网融合可以极大地整合资源,提高效率,节省资源,保障民生。是利国利民的技术融合与市场改革。

但三网融合却一直推行缓慢,与电信、广电与网络运营商之间相互形成了利益壁垒有关,各方各自拥有着自己的优势资源或垄断区域,互不相让,不肯拱手将自己掌握在手上的优势资源与别人共享,各方甚至在相互“火拼”,只把对方当敌人,希望吃掉对方,而不是把对方当合作伙伴,实行资源共享,如广电拿着内容插播权,电信则掌握电信互联网信息中心与互联网宽带出口资源。况且广电运营商仍有事业单位属性,没有完全市场化,电信则与互联网运营商则基本或完全市场化,各方要能融合,缺乏内在动力与共识。

另外,广电系统与电信系统职权分立,“山头主义”思想难除,而《电信条例》与《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各不相同的部门规章制度,也形成了法律壁垒,这些都极大地阻碍了三网融合的推进。

此次全国全面推进三网融合,正是需要尽快消除这些“山头主义”,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打破行业间的垄断。要能整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将各方利益融合进一个市场主体之中,让各方能协同作战,逐步整合各管理部门。

三网融合是战略型新兴产业,关系民生福祉。像欧美发达国家,早已完成了三网融合,中国要尽快迎头赶上。三网融合推行滞缓,也暴露了我国的体制问题,仍然是阻碍我国现代化、市场化、信息化的最大阻力。需要拿出敢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的改革能力与智慧,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推倒阻碍改革的各式堡垒,这样才能尽早实现现代化,让民众真切分享改革成果。(戴先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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