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合肥市名师带高徒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合肥市人社局 编辑:徐晏秋 分类:项目申报 时间:2018-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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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局,各市属以上国有企业,各市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所在单位、各技工院校:

现将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名师带高徒实施办法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44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的推荐申报工作提出几点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申报推荐名额。本次推荐申报工作实行总量控制,拟确定带徒名师人选65名。请经开区、高新区、新站区和肥西县人社部门各推荐带徒名师不少于3名。其他县(市)、区人社部门,市属以上国有企业,市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所在单位,技工院校各推荐带徒名师1名。市属以上国有企业、市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所在单位、技工院校不占县(市)区名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根据推荐情况,在省下达的名额范围内择优遴选确定。

二、申报推荐对象和工种。须同时满足“名师”和“高徒”的申报条件。详见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名师带高徒实施办法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443号,附件1)第二条、第三条。其中第二条“市级人民政府认可的其他优秀高技能人才”主要指历届市级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产生的市技能大奖和市技术能手。

名师带徒的职业(工种)应为本单位主体技能类职业(工种),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范围内(不含全国统考职业)。

三、申报程序和材料。名师带徒工作由名师自愿申报,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所在单位推荐上报。其中市属以上国有企业、市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所在单位、技工院校可直接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申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名师带徒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

2.《名师带徒遴选情况汇总表》(附件3);

3.业绩材料(800字左右);

4.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主要技术成果等证明材料(原件经确认后当场退回)。

上述材料请于2018年5月4日前报送。要求纸质版一式两份,分别按顺序整理,完整清晰。同时报送电子版(应与纸质申报材料的内容和排版完全一致,即:表格及证明材料的电子版须在同一个word文档进行统一排版,如有证件、照片等附件,也应按纸质申报材料的排版顺序扫描编辑在上述word文档里)。

四、师徒关系的确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定带徒名师人选后,名师所在单位应组织名师、徒弟签署《名师带高徒协议书》,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盖章后生效。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名师带高徒实施办法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443号).doc

2.名师带徒基本情况登记表.doc

3.名师带徒遴选情况汇总表.doc

联系人: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王海燕(1408房间)电话:63536350

邮箱:905959949@qq.com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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