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局(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十三五”旅游人才发展规划纲要》,推进国家旅游人才培训基地建设,规范国家旅游人才培训基地运行管理,现将《国家旅游人才培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旅游人才培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18年5月29日
策划、编辑:阮晓昕、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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