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有哪些亮点?

来源:文化产业新视界 编辑:徐晏秋 分类:文化 时间:2018-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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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起草的背景和意义何在?

2016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了“大力发展数字创意产业”。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在“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章节中明确提出支持数字创意产业发展壮大。2016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既要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蓬勃发展,也要注重用新技术新业态全面改造提升传统产业”。2017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动‘互联网+’深入发展、促进数字经济加快成长,让企业广泛受益、群众普遍受惠”。

2016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体现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要求,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适应我国新消费拉动经济增长作用明显增强的阶段性特征,基于创意经济强劲发展的趋势,《规划》首次将数字创意产业纳入其中,成为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制造、绿色低碳产业并列的“十三五”时期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五大支柱之一。根据分工,《规划》中数字创意产业方面的有关任务由文化部承担。

2016年10月14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扩大国内消费的政策措施。会议指出,顺应群众期盼,以改革创新增加消费领域特别是服务领域有效供给、补上短板,有利于改善民生、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会议要求加大文化等领域有效供给,明确了“制定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指导意见,丰富数字文化内容和形式、创新数字文化技术和装备”的任务。201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文化部的这一任务。

数字文化产业是数字创意产业在文化领域的具体体现,具有创意性、引领性、低消耗、可持续的鲜明特点和转方式、调结构、促消费、扩就业的独特作用。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是在文化产业领域践行新发展理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重要举措。2016年底,中国网民规模7.31亿人,中国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3.2%,手机网民6.95亿人,各类互联网服务应用均保持高速增长。动漫游戏、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视频等数字文化产品拥有广泛的用户基础,与百姓生活越来越密切,已经成为目前群众文化消费的主产品。随着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的改善和网络用户付费习惯的养成,数字文化产品的消费潜力和市场价值将得到进一步挖掘。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普及,传统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数字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不断催生出数字文化产业的新业态、新模式。

在当前文化创作生产和消费形态愈加数字化、网络化的形势下,出台《指导意见》,有利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产业优化升级,提高文化产业供给水平、改善供给结构;有利于促进文化消费、满足群众不断提高的消费新需求,增强文化产业发展的活力与动力;有利于推动文化与国民经济各门类融合发展、促进“文化+”,提高中华文化在互联网时代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二、文件有哪些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是在国家层面首个针对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宏观性、指导性政策文件,将向社会发出国家鼓励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明确信号,形成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良好预期,按照社会效益优先、双效统一的要求引领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方向。文件内容主要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提出了发展数字文化产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第二部分“引导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方向”,通过对数字文化产业发展形势的研判,从宏观层面对数字文化产业的发展方向进行了整体规划和引导。

第三部分“着力发展数字文化产业重点领域”,选取了数字文化产业中较为成熟、文化行政部门有一定工作基础的几个产业领域进行具体部署,并引导业界对新兴产业领域进行探索,体现文化部履行职能对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进行的重点布局。

第四部分“建设数字文化产业创新生态体系”,从培育市场主体、推进创新创业、引导集聚发展、参与国际分工合作、构建标准体系、优化市场环境等方面,提出了数字文化产业创新生态体系建设路径。

第五部分“加大数字文化产业政策保障力度”,从财税金融支持、创新服务、人才支撑、“放管服”改革、组织领导等方面,针对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重点环节,完善政策措施、优化发展环境、改善行业规制,充分发挥各级政府部门规划引导、政策扶持和组织协调作用,激发行业活力。

三、文件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一是整体规划和重点布局相结合。《指导意见》是国家明确部署发展数字创意产业后,文化部出台的首个相关政策文件,也是首个明确提出“数字文化产业”概念的政策文件。数字文化领域创新活跃,产业门类包罗万象。《指导意见》基于对产业发展形势的研判,在整体规划上提出了优化数字文化产业供给、优秀文化资源数字化、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扩大和引导数字文化消费等四个主要发展方向;同时立足于文化部职能范围,对动漫、游戏、网络文化、数字文化装备、数字艺术展示等主要产业领域进行重点布局和引导。通过《指导意见》体现文化部对行业的预期管理,从而坚定业界创业创新的信心,激发社会领域的投资活力。

二是与《“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紧密衔接。2016年,文化部积极配合国家发改委起草《规划》,提出了数字创意产业篇章的具体规划内容。在《规划》重点任务分工中,与数字创意产业相关的六项重点任务由文化部牵头或参与。《规划》出台之后,在文化产业界引起了热烈反响并希望文化部出台进一步政策措施。《指导意见》在主要任务设计中,通过主要方向、重点领域、创新生态体系、政策保障四个方面,对《规划》中关于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内容进行了重点阐述。

三是体现数字文化产业的新业态、新模式、新趋势。数字文化产业本身就是高新技术与文化融合发展的成果,技术与业态迭代快。数字文化产业既是文化产业发展的新动能,也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新动能。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过程既是新动能成长壮大的过程,也是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过程。除了对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目前广泛应用的先进技术进行表述之外,根据数字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现实,“数字艺术展示”、“动漫表情”、“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庭娱乐”、“智能语音”、“无人机”等新词通过《指导意见》首次出现在文化部文件中,体现了文化部对产业发展活跃态势的把握和前瞻,将引发业界的关注与共鸣。

四是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消费的部署。数字文化是当前群众特别是青年文化消费的主阵地,消费增速显著、态势活跃。《指导意见》贯彻近年来国务院就扩大消费做出的一系列部署特别是2016年10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将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数字文化领域消费贯穿《指导意见》,与国家现行的扩大消费的相关政策相衔接,发挥好数字文化消费作为新消费的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文化产业领域的新供给新动力。

五是用足用好现有政策。随着数字创意产业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文化产业随之纳入国家和地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持范围。《指导意见》立足用足用好现有政策,在政策保障部分对文化部内支持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文化产业、文化市场、文化科技等政策进行了整合,对数字文化产业能够享受到的财税金融、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国家政策进行了梳理集成,同时要求地方各级文化部门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形成政策合力,共同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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