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和旅游部文化产业司下发关于推荐文化企业(项目)参加文化产业专项债券及产业基金融资对接交流活动的通知,通过组织文化企业(项目)的推荐和预选,于今年深圳文博会期间,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在深圳举办文化产业专项债券及产业基金融资对接交流活动,帮助文化企业更好的与金融对接。
2017年8月,国家发改委下发《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发行指引》(以下简称《指引》),首次提出支持企业发行文化产业专项债券等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进一步加强金融对文化企业发展的融资支持。
文化产业专项债券,主要用于新闻出版发行、广播电视电影、文化艺术服务、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等文化产品生产项目,以及直接为文化产品生产服务的文化产业园区等项目。作为指定项目用途的专项债券,能够为项目建设提供“点对点”融资支持。本质上专项债券仍为企业债券,是募集资金用于指定专项项目的企业债券,但发行条件较普通企业债券更为宽松,形式更加灵活,审核效率更高,针对性更强。无疑对扩大文化企业债券融资规模,缓解文化企业融资难题,示范效应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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