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
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的通知
国务院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要求,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文化产业统计工作,规范文化及相关产业的口径、范围,我局在与中共中央宣传部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的基础上,修订完成《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日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的通知(国统字【2012】63号).pdf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的通知(国统字【2012】63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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