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三网融合推广实施方案》

来源:安徽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编辑:徐晏秋 分类: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级,政策速递 时间:2018-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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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三网融合推广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三网融合推广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5号)要求,全面、有序推进我省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发展,推动信息网络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促进产业转型,拉动消费升级,提升信息惠民水平,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三网融合的方针政策,在确保国家文化安全和网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以广播电视、电信业务双向进入为突破口,加快推进我省三网融合发展,构建三网融合技术创新、产业培育、标准构建、安全监管等平台,促进网络信息服务、文化产品内容及其他融合业务应用普及,推动面向生产、生活和管理的创新业务快速增长,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民生改善发挥更大作用。

二、目标任务

加快“宽带安徽”建设进程,稳步推进三网融合发展,促进三网融合的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不断涌现,三网融合标准体系及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基本形成适度竞争的三网融合发展格局。

(一)网络建设目标:全省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的升级改造加快推进,宽带通信网、下一代广播电视网、下一代互联网的网络承载能力进一步提升。到2017年底,全省城区实现光纤到楼入户,95%以上行政村实现光纤到村;县级以上城区广电网络双向改造全部完成;4G网络覆盖全省城乡。

(二)业务发展目标:全省广电和电信业务双向进入取得实质性进展,基于三网融合的网络信息服务、文化产品内容及其他融合业务应用更加普及,网络电视(IPTV)、数字及高清电视、手机电视等新型业务形态取得快速发展。按照“成熟一个、许可一个”的原则,到2017年底,全省开展双向进入业务的设区市力争达到一半以上,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业务力争超过400万户。

(三)产业发展目标:三网融合相关的自主创新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取得新突破,符合我省省情的三网融合业态基本建立,终端产业、网络传输、软件产业、文化创意、现代信息服务等相关产业取得长足发展。到2017年底,通过三网融合带动信息消费等相关产业规模力争达到3000亿元。

三、重点工作

(一)大力推动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

1.有序推进双向进入工作。按照国家《三网融合推广方案》要求,将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分期分批扩大至全省。结合我省广电、电信传输网发展实际,确定我省开展双向进入业务的地区,并报国务院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通信管理局等负责)

2.规范双向进入业务准入。在全面总结合肥市双向进入业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成熟一个、许可一个”的原则,开展双向进入许可申报和审批工作。

广电企业在符合电信监管有关规定并满足相关安全条件的前提下,省通信主管部门应予发放相关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支持广电企业开展增值电信业务、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的基础电信业务、基于有线电视网的互联网接入业务、互联网数据传送增值业务、国内网络电话(IP电话)业务等。

符合条件的电信企业在有关部门的监管下,经广播影视主管部门批准,获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等相关许可之后,可从事除时政类节目之外的广播电视节目生产制作、互联网视听节目信号传输、转播时政类新闻视听节目服务、除广播电台电视台形态以外的公共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传输、手机电视分发服务。

省通信管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和业务审批权限,受理广电、电信企业的申请。在省级审批权限内的,直接同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颁发经营许可证,并由省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报国务院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属于国家级审批权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企业取得许可证后,即可依法开展相关业务。相关部门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同等授予双向进入业务资质和相关牌照许可,为三网融合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通信管理局负责)

3.完善IPTV业务平台。在省委宣传部和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的指导下,安徽广播电视台要切实加强和完善IPTV集成播控平台建设和管理,负责节目的统一集成和播出监控以及电子节目指南(EPG)、用户端、计费、版权等的管理,其中用户端、计费管理与电信企业协商确定,采取“双认证、双计费”的管理方式。IPTV全部内容由安徽广播电视台IPTV集成播控平台集成后,经一个接口统一提供给电信企业的IPTV传输系统。电信企业可提供节目和EPG条目,经安徽广播电视台审查后统一纳入集成播控平台的节目源和EPG。电信企业应与安徽广播电视台积极配合、平等协商,做好IPTV传输系统与IPTV集成播控平台的对接,尽快完成电信现有IPTV平台用户向安徽广播电视台IPTV集成播控平台的割接,并明确双方责任,保证节目内容的正常提供和传输,保证现有用户的正常收视。未完成割接前,现有平台不得擅自发展IPTV及ITV等类似互联网电视业务的新用户。在确保播出安全的前提下,安徽广播电视台与有关电信企业可探索多种合资合作经营模式。(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通信管理局、安徽广播电视台等负责)

4.加强行业监管。电信、广电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对广电、电信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维护良好行业秩序。省通信管理局应按照电信监管有关政策法规要求,加强对经营电信业务企业的市场经营行为、网络互联互通、服务质量、普遍服务、设备入网、网络信息安全等管理;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应按照广播电视管理有关政策法规要求,加强对从事广播电视业务企业的业务规划、业务准入、运营监管、内容安全、节目播放、服务质量、公共服务、设备入网、互联互通等管理。省通信管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要督促已获得许可的地区全面落实双向进入,推动相关企业实际进入和正常经营,丰富播出内容,提高服务水平。电信和广电企业要相互合作,优势互补,推动双向进入业务快速发展。(省通信管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

(作者: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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