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文化厅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非物质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来源:省文化厅网站 编辑:徐晏秋 分类: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级,政策速递,政策服务 时间:2018-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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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市、县(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根据《省财政下达2018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护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财教〔2018〕647号),现补助你市、县(区)2018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万元,具体项目、金额见附件。

请你市(县、区)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协调沟通,并根据《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请于收到资金下达文件30日内,进一步修改完善资金绩效目标,报我厅备案,我厅将适时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并公开绩效评价结果。

在工作中如遇有问题,请及时向我厅财务处反馈(联系人:周庆亚电话:0551-63608357)。

附件:2018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安徽省文化厅

2018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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