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文广新局等部门
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市教体局《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7月18日
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
工作实施意见
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市教体局
为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等部门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6〕1号)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围绕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目标和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事分开和政社分开、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进一步放开公共服务市场准入,改革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和方式,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机制,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
(二)基本原则。
把握正确导向,发挥引领作用。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的公共文化服务与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文化名市建设相结合,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
坚持政府主导,完善政策体系。加强对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支持、财政投入和监督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与文化、体育事业单位改革及完善文化、体育管理体制相衔接,制定协同配套、操作性强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政策体系和管理规范。
培育市场主体,丰富服务供给。进一步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与培育社会化公共文化服务力量相结合,规范和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逐步构建多层次、多方式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
立足群众需求,创新购买方式。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文化需求为目标,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不断创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模式,建立自下而上、以需定供的互动式、菜单式服务方式,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与人民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
规范管理程序,注重服务实效。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工作机制,规范购买流程,稳步有序开展工作。坚持风险和责任对等原则,规范政府和社会力量合作关系,严格价格管理,加强绩效管理,完善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切实提高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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