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关于加快展览业改革发展实施意见

来源:安庆市政府办公室 编辑:徐晏秋 分类:安庆市,政策速递,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级 时间:2018-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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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展览业改革发展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15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展览业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5﹞59号)精神,进一步发挥展览业在构建现代市场体系和开放型经济体系中的平台作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坚持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品牌化、信息化方向,倡导低碳、环保、绿色理念,加快展览业健康发展。建立和理顺展览业管理体制,协同推进,突出特色,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到2020年,我市展览业规模达到全省中等偏上水平,涌现一批专业化、国际化、市场化、规范化水平较高、竞争力强的品牌展会和在境内外参展、办展的市场运营主体。

二、理顺管理体制

(一)加快简政放权。除国家规定保留在省级审批的国际性、两岸性和政府主办的展会外,按照统一部署,逐步取消审批,适时将审批制调整为备案制。简化管理程序,提高行政效率和便利化水平。清理废止阻碍行业发展和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规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庆经开区管委会)

(二)加强工作协调。市商务部门作为全市展览业的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全市展览业发展的规划编制、政策制订、行业管理。各地应明确本地区展览业管理部门,承担相应工作职责。(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贸促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台办、市地税局、市工商质监局、市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庆经开区管委会)

(三)推进市场化办展。成立安庆会展协会联合会或会展协会联席会议,逐步淡化展会活动的行政色彩,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发挥中介组织作用,承担展览统计、评估、行业自律、资质认定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贸促会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庆经开区管委会)

三、加快创新发展

(一)提升数字化水平。充分利用数字安庆资源,整合现有虚拟展会资源,推动各展览会引进移动互联、APP、微博和智能展会应用技术,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展览业态。鼓励依托实体展会举办网上展会,实现“互联网+展览”升级,完善网上营销推广、线上交易等配套服务,实现线上虚拟展会与线下实体展会互补融合。支持建设展览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加强网上统计、报备、核准等互动办事功能。(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贸促会、市委宣传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庆经开区管委会)

(二)延伸拓展产业链。积极培育展览业前、后向配套产业,形成以大型展览专业企业为核心,以交通、物流、通信、金融、旅游、餐饮、住宿为支撑,以策划、广告、印刷、设计、安装、布展、翻译、租赁、现场服务为配套的产业集群,构建配套齐全、协作紧密、运行高效的展览业产业链。促进展览与旅游、展览与商贸、展览与物流、展览与科技等其他行业、产业的融合发展,逐步形成区域性会展交易中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贸促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质监局、市旅游局,市人民银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庆经开区管委会)

(三)完善展馆管理运营。学习借鉴安徽国际会展中心 的管理运营经验,推进展馆管理体制改革和运营机制创新,鼓励多种所有制企业参与展馆经营,开展多种展览业务,制订公开透明和非歧视的场馆使用规则。鼓励展馆运营管理实体通过品牌输出、管理输出、资本输出等形式提高运营效益。加强与市体育场馆运营中心的协作,发挥现有体育场馆资源的功能,实现双赢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等)

四、优化发展环境

(一)制订和实施行业标准。鼓励展览企业实施《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GB/T24421—2009)系列国家标准,推广展览会、设计搭建、展览经营、安全保障等标准,积极开展标准化试点工作,逐步培育和形成展览业标准体系。(责任单位:市工商质监局、市商务局)

(二)建立行业诚信体系。建立覆盖展览馆、办展机构、设计搭建和参展企业的诚信体系,推动展会主办(承办)机构诚信办展,践行诚信服务公约,制定展会参展商诚信监管制度,依托行业协会建立上述企业的诚信档案。鼓励对诚信企业进行表彰,并建立信息披露制度,褒信惩诈,分类管理。推广信用服务与产品的应用。(责任单位:市工商质监局、市商务局)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展览会主办单位要把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列入展览会总体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制定展会参展商诚信和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做好对展商的引导、对展品的预先审查和展会的过程管理;明确展会现场侵权投诉的处置流程,配合执法部门加强对展会的巡查监管,防止参展参会单位侵权、造假行为。对重点参展产品实施源头追溯,落实参展企业质量承诺制度。支持展览企业申请专利与商标,支持符合条件的商标注册人申报安徽省著名商标,依法开发利用展会名称、标志等无形资产。(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质监局)

五、强化政策导向

(一)制订发展规划。根据我市展览业发展实际,依托优势产业和优势产品,科学编制我市展览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主要载体、保障措施,指导全市展览业的有序发展。在本市各相关“十三五”专项规划中,体现有利于推动我市展览业发展的内容。要把展馆布局纳入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庆经开区管委会)

(二)加大财税扶持。逐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市场化运作初期需要培育的自办展会给予适当扶持,对组织企业参加省外、境外重点展会的我市展览机构给予适当奖补,对展览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引导金融机构给予信贷支持。激发社会市场化办展积极性,切实做好展馆、会场等不动产纳入“营改增”各项工作。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号),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创意和设计费用,执行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商务局、市贸促会)

(三)完善金融服务。鼓励商业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在现有业务范围内,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创新适合展览业发展特点的金融产品和信贷模式,推动开展展会知识产权质押等多种方式融资,进一步拓宽办展机构、展览服务企业和参展企业的融资渠道。完善融资性担保体系,加大担保机构对展览业企业的融资担保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人民银行,安庆银监分局、市投融资与金融办)

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快展览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

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同配合,加强,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2日

(作者:安徽 安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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