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行动计划

来源:滁州市 编辑:徐晏秋 分类:滁州市,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级,政策速递 时间:2018-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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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滁政办[2015]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滁州市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5年5月25日

滁州市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行动计划

为加快推进我市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号)、省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皖政办〔2014〕35号)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发展”,按照统筹协调、重点突破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强化创新驱动,依托文化传承和科技支撑,大力推进文化软件服务、建筑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广告服务等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制造业、消费品工业、建筑业、信息业、旅游业、农业和体育产业等重点领域融合发展,切实提升文化产业的创意水平和整体实力,更好地为滁州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服务。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我市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的先导产业作用明显加强,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的格局基本建立;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增加值占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超全省平均水平,相关产业产品和服务的附加值明显提升;力争培养一批高素质文化创意设计人才,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超亿元文化创意设计领军企业,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创意设计产品,打造一批在省内外具有影响力的文化创意设计品牌,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文化创意设计与重点产业融合发展新型园区和城镇。

三、重点任务

(一)推动文化创意设计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推动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应用到制造业产品生产、销售流通、宣传推广等全过程。支持家电电子、汽车及装备制造等优势制造业加强设计研发,提高产品的外观、结构、功能等设计能力,促进工业设计向高端综合设计服务转变。推动生活用品、家电、服装服饰、家居用品、食品、文化体育用品等消费品工业增加文化创意设计元素,提升新产品研发能力,增加多样化供给,引导消费升级。以创意和设计引领商贸流通业创新,加强广告营销策划,增加文化消费品内涵和附加值,打造自主品牌。鼓励制造企业与工业设计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建立产学研销联盟,积极推进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程实验室和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等公共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制造业由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到2020年,建设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创新服务平台1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质监局)

(二)推动文化创意设计与数字产业融合发展。认真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加快推进广播电视网、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重点发展互联网电视、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IPTV、公共视听载体等新媒体,不断提高传播能力,拓展传播领域,创新传播业态,延伸传播链条。加强报、台、网、微博、微信等媒体互动,增强新闻报道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加快滁州日报、滁州广播电视台的数字化、网络化、移动化转型步伐,积极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积极开发动漫、网络旅游、移动电视、网络广播电视等以网络为载体的新兴市场。打造创意设计、研发孵育、制作检测、项目策划、公共技术服务为一体的数字内容服务平台,推动动漫、数字出版等文化创意产业聚集区发展壮大。到2020年,培育超亿元数字出版龙头企业1家以上,争创1个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广播电视台、市科技局)

(三)推动文化创意设计与城乡建设融合发展。加强城乡规划建设,鼓励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单位积极参与创意设计,突出地域文化特色,提高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园林设计和装饰设计水平,竭力打造宜居环境。城市建设要加强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更多更好地保留历史遗存和历史文脉。乡村建设要保持特色风貌、传统文化和自然生态,保护好有历史和艺术价值的传统村落和民居。大力推行绿色建筑,实现节地、节材、节水、节能。鼓励装饰设计创新,突出文化内涵,创造舒适优美的个性化家居环境,引领装饰产品和材料升级。加快推进市级图书馆和博物馆建设,以及县级文化馆和图书馆建设,完善文化功能,提高展陈水平。到2020年,每个县(市、区)规划建设1个以上特色文化街区,建设20个省级“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和20个省级“美丽宜居小镇(村庄)”,力争5个以上村庄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责任单位:市规划建设委、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市林园局)

(四)推动文化创意设计与旅游业融合发展。增加景区开发中文化、科技、创意元素,深度开发琅琊山水旅游资源、儒林文化和大明文化旅游资源、半塔保卫战旧址等红色旅游资源以及小岗村改革经典旅游资源,大力发展以文化观光、山水休闲、生态度假、红色旅游为主导的滁州特色旅游业。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风情的旅游演艺精品和旅游商品,开展好系列民俗文化节庆旅游活动。积极举办好各届中国农民歌会,提升国字号文化品牌影响力。加快智慧旅游发展规划编制,促进旅游与互联网融合创新,打造网上宣传、促销、订购等大智慧旅游网络服务综合平台。(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文广新局、市委宣传部)

(五)推动文化创意设计与特色农业融合发展。加强农业领域文化创意和设计,积极推进农业与文化、科技、生态、旅游融合发展,建设一批集农耕体验、田园观光、教育展示、文化传承于一体的休闲农业园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培育一批休闲农业特色村镇、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和示范企业,打造一批休闲农业知名品牌,注册一批地理标志农产品。支持专业农产品市场建设特色农产品展览展示馆(园),推进特色农产品文化宣传和交流。到2020年,建设100个休闲农业园和100个现代农业示范区。(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科技局)

(六)推动文化创意设计与体育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培育体育健身市场,引导大众体育消费。积极组织开展多层次、多样化的各类体育赛事和传统特色体育活动,并打造一批品牌赛事。加快体育与相关产业的融合,推动体育旅游、体育传媒、体育会展、体育广告、体育用品生产等相关业态发展,促进体育衍生品创意和设计开发,提升市场竞争力。以体育设施为载体,积极打造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推动体育与住宅、休闲、商业综合开发。到2020年,每个县、市都要建成1座综合性体育中心。(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规划建设委)

(七)推动融合发展壮大文化产业实力。加强文化品牌建设,着力扶优扶强,努力培育一批中国驰名商标、安徽省著名商标。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到2020年,实现120个以上文化产业项目进入省“861”项目库;加快长城文化创意产业园、中国文具产业示范区、滁州远望特种影视文化创意产业园、儒林外史国际文化城等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文化企业,扶持民营文化企业做大做强,到2020年,培育2家以上企业进入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名录,争取5家以上文化企业上市或新三板挂牌。推进文化产业集聚发展,争创一批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数字出版基地、动漫基地、广播影视基地、广告产业园区、创意文化街区,到2020年,建成一批产值超10亿元的特色文化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金融办、市旅游局)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税收扶持政策。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创意和设计费用,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对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出口实行营业税免税。对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出口实行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对国家重点鼓励的创意和设计产品出口实行增值税零税率。(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经信委)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大财政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投入,创新方式,规范管理,公开立项,择优扶持。对市级认定的中小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获得省著名商标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以及成功申报省级以上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数字出版基地、数字发行基地、广告创意基地的,按照市制定的相关产业扶持政策给予扶持。对获批国家级和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在申报国家、省专项资金和安排市相关专项资金时优先考虑。(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委)

(三)保障土地供给。文化产业项目用地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行文化产业差别化供地政策。原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利用存量房产、原有土地兴办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的,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前提下,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连续经营1年以上,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按划拨土地办理用地手续;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对闲置土地依法处置后由政府收回的,规划用途符合要求的,可优先用于文化产业项目,一并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责任单位:市国土房产局)

(四)创新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增加适合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的融资品种,拓展贷款抵(质)押物的范围。支持对未来收益现金流稳定的文化创意企业,灵活约定还款方式,办理收益权质押贷款业务;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用土地使用权、有价证券等依法抵押、质押获取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和发行公司债、企业债、集合信托和集合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债务融资。支持对守信企业提高信贷的融资额度,支持适合保险资金投放的文化企业和文化项目。鼓励担保公司选择适合文化产业的反担保物,鼓励各类担保机构对文化企业提供融资担保。(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人行、市银监局)

(五)强化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建立起常态化的推进机制,并突出抓好重点任务的落实。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全社会支持创新、鼓励创意和设计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


(作者:安徽 滁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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