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关于加快大禹文化产业园区发展的意见

来源:蚌埠市 编辑:徐晏秋 分类:蚌埠市,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级,政策速递 时间:2018-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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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大禹文化产业园区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蚌办【2015】42号)


各县、区党委,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关于加快大禹文化产业园区发展的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8日



关于加快大禹文化产业园区发展的意见


大禹文化产业园区(以下简称“大禹园区”)已获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为切实推进“大禹园区”加快发展、转型升级,着力打造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的典范,特制定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适应新常态、掌握新要求、抢抓新机遇、主动新作为、实现新发展,充分发挥“大禹园区”作为全市文化产业主阵地和示范引领作用,明确目标定位,优化空间布局,突出重点工作,出台政策支持,强化保障措施,推动加快发展,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末,“大禹园区”文化企业产值(主营收入)占区域内企业总产值(主营收入)比重达到70%,通过“大禹园区”的带动效应,确保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7%以上,成为重要的支柱性产业。把“大禹园区”打造成全市“文化产业集聚区、山水休闲度假区、生态文明新园区”,全省文化产业先导区,全国一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产业示范区。

三、产业定位

依托文化产业和资源优势,突出大禹文化、淮河文化、楚汉文化、明文化等地域特色文化主题,拓展巩固传统文化产业,发展壮大新兴文化产业和特色文化产业,鼓励扶持五大重点产业发展:一是以文化旅游、演艺娱乐、节庆会展等为主的文化休闲娱乐业;二是以动漫游戏、专业化设计、广告服务等为主的文化创意设计业;三是以玉器珍珠、仿古工艺品、现代工艺品等为主的工艺美术品业;四是以互联网信息、广播影视服务、数字出版等为主的文化信息传输及广电出版业;五是以视听设备、包装印刷、办公用品等为主的文化用品制造业。

四、空间布局

“大禹园区”近期规划面积55平方公里, 主要包括三个文化产业集聚区:一是以文化旅游、山水观光、特色演艺、包装印刷、影视服务等大禹元素为主导的荆涂文化产业集聚区;二是以创意设计、互联网信息、休闲娱乐、节庆会展等为主导的龙子湖文化产业集聚区;三是以艺术品研发生产、历史文化旅游、湿地观光、文化用品博览等为主导的双墩文化产业集聚区。远期根据实际需要拓展发展空间,辐射带动市辖区及三县。

五、重点工作

(一)规划引领。以地域特色文化为主题,遵循《蚌埠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蚌埠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蚌埠市“十三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等,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编制《蚌埠市大禹文化产业园区“十三五”发展规划》,科学选择空间组合方式,优化功能区分和产业布局,突出创新驱动,扶持重点产业,壮大龙头企业,打造知名品牌,引导“大禹园区”转型升级、可持续发展。

(二)项目支撑。一是抓好建成项目运营管理。通过项目“联姻”、“ 嫁接”和引进经纪人等方式,引导帮扶企业做大延伸产业链,提高花鼓灯嘉年华、光彩玉器文化城、金黄山凹版印刷等建成项目的运营管理水平。通过城市形象推介、项目整体包装、文化惠民消费、节庆会展等,做大文化市场,挖掘文化消费潜力。加快文化走出去步伐,开拓玉器、仿古工艺品、非遗演艺等特色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出口市场。二是加大在建项目推进力度。建立“大禹文化产业园区重点项目库”,健全落实市领导牵头联系重大项目制度,“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项目推进制度等,加大古民居博览园、星宇文化创意产业园、大明文化园等项目的推进力度,保持文化产业投资持续增长态势。三是促成招商项目签约落地。主攻北京、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瞄准境内外文化龙头企业开展驻点招商、对口招商、产业链招商等。建立招商帮办服务体系,对招商项目从洽谈、签约、立项直至开工、建设、运营,提供全方位全过程帮办服务。四是提高后续项目谋划水平。坚持以“全国一流”为标杆,依托现有资源,谋划禹墟遗址公园、双墩遗址公园、三汊河湿地公园等项目;立足拉长现有项目产业链,做好龙子湖风景区、晟光科技产业园、森禾现代花卉科技产业园等项目的深化拓展和功能完善工作;加快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形成文化产业重大项目“运营一批、在建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良性工作格局。

(三)企业培育。集中优势要素资源,提升市文化发展集团、蚌埠报业传媒集团、蚌埠广电传媒集团等国有骨干文化企业的综合实力。围绕五大重点产业,通过引进、重组、上市等方式,到2020年末,培育年收入达20亿元、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领军企业3-5户,超10亿元的龙头企业8-10户,超亿元的重点企业30户左右。实施中小文化企业成长工程,发展一大批“专、精、特、新”中小文化企业,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

(四)业态融合。促进文化与农业、工业、建筑业、现代服务业等深度融合,加快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发展。以现代牧业、禾泉农庄、蓝莓庄园等为代表,打造集农业观光、体验、科教及文化传承于一体的农业文化新业态。以后青春工业设计院、蚌埠建筑设计研究院、森禾现代花卉科技产业园等为代表,大力发展工业设计、时尚设计、建筑设计、多媒体艺术设计、展览展示设计等,不断提升创意设计产业规模和集聚辐射能力。以禹墟遗址公园、彩色田园综合体、渡江战役总前委旧址等为代表,大力发展文博旅游、工业旅游、田园旅游、红色旅游等,打造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旅游经典品牌和精品线路。抓住筹办2018年安徽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的契机,以市体育中心及各区全民健身中心为代表,打造以赛事策划、体育影视、电子竞技、体育文化演出等为主要内容的体育文化产业集聚区,不断提升城市影响力和美誉度。

(五)产业转型。准确把握新常态下宏观调控和产业转型升级的新要求,抢抓国家鼓励文化产业发展的新机遇,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互联网+”行动计划,延伸传统产业价值链条,增强传统产业文化内涵。充分发挥文化创意促进经济发展和引领制造业转型升级的作用,加强相关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的研究和应用,提升产品设计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推动“传统制造”向“智能型制造、服务型制造”高端方向发展。推动数字内容产业发展,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在生产、传播、展现、消费等环节的数字化、网络化进程,促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在文化内容开发中的应用。通过融入传统文化和现代时尚元素,强化文化创意设计在产品创新、品牌建设、营销策划和质量管理等方面的作用,提高产品附加值,重塑和提升传统产业竞争力。转型改造一批工业企业,进一步提高“大禹园区”内文化产业比重。

(六)品牌打造。依托区域文化资源,围绕五大重点产业,深入实施特色品牌战略。支持企业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扩大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品牌影响力,以标准化助推产业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与国际、国内知名文化品牌合作,促进企业由产品经营向品牌经营扩展,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培育在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的特色文化产业带,打造古民居博览园、中华玉博园、蚌埠文化创意产业园等一批文化园区(基地)品牌,正东玉器、巨人网游、星宇动漫等一批文化产品品牌,大禹文化游、大明文化游、淮河风情游等文化旅游品牌,中国玉文化节、中国花鼓灯艺术交流展演周、蚌埠花卉博览会等节庆会展品牌,花鼓灯、泗州戏、五河民歌等特色演艺品牌,逐步建立特色鲜明、重点突出、布局合理、链条完整、效益显著的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格局。

六、政策支持

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号)、《关于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产发〔2014〕2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出台实施细则,对“大禹园区”发展从财税、金融、用地等方面提供有力政策支持。

(一)财税支持。落实各级财政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设立“大禹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纳入“蚌埠市扶持产业发展‘1+2+N’政策体系”,支持重点文化企业和文化项目,支持新上市文化企业(含“新三板”挂牌企业)和上市企业投资我市的文化项目。落实国家、省、市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各项税收政策,加强税收政策跟踪问效。

(二)金融支持。贯彻落实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的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文化企业。积极开展政银企合作,建立银企、银园合作对接长效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向五大重点产业优先提供信贷支持。蚌投集团和市文化发展集团合作,建立文化产业投融资平台,重点扶持特色文化企业、中小文化企业和新兴文化产业发展。支持文化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尝试债券融资和股权融资等直接融资方式。为龙头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开辟绿色通道。

(三)用地支持。建立“大禹园区”文化产业用地优先保障机制,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向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倾斜。积极争取省单列“大禹园区”重点项目用地指标。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力度,实施“腾笼换鸟”,清理和腾出的土地在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用于支持重点文化产业发展。提高项目立项层级,积极组织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申请使用国家、省级计划指标。支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单位利用存量房产、原有土地兴办文化产业,在符合城乡规划的前提下,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按划拨用地办理手续;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实行有偿使用,其中,符合协议出让条件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蚌埠市大禹文化产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常务副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园区规划编制、产业布局、政策制定、项目指导、工作任务督查等日常工作。各相关区主要负责土地征迁、基础设施建设、文化产业招商、重点项目推进、社会事务管理等。市直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支持、大力配合。

(二)机制保障。建立落实“统一规划、属地管理、分步实施、分级负责”的园区管理责任机制、重大事项议事协调机制、考核奖惩机制等。健全完善市领导牵头联系重点文化项目和文化企业机制、文化产业招商帮办服务机制、重大项目推进跟踪问责机制等。

(三)人才保障。发挥高校院所、文化企业、园区基地、创业创意孵化器等各自优势,推进产学研用合作培养人才。引导鼓励安徽财经大学、安徽科技学院、蚌埠学院、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等驻蚌高校围绕文化产业优化专业设置,其毕业大学生在蚌直接就业的,财政依据就业学生数量给予用人单位相应补贴。依托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各类支持平台,建设文化产业人才扶持计划实践基地。积极利用各类引才引智计划,引进境内外高端文化人才。

(四)环境保障。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坚持企业主体、市场运作,更好地发挥政府的引导、扶持职能,进一步解放文化生产力,激发全社会文化创造活力。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工作,推动落实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与工业同价。强化文化市场监管和执法,切实保护文化企业合法权益,创造良好市场环境。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相应配套服务,改善文化企业集聚发展环境。加强文化类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促进知识产权转化和合理有效流通,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文化创造环境。发挥新闻媒体优势,广泛报道文化产业发展形势和扶持政策,深入挖掘和宣传成功企业的典型经验,形成有利于文化产业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


(作者:安徽 蚌埠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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