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关于印发“创业江淮”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

来源:安徽省人社厅 编辑:徐晏秋 分类:省级,政策速递,省人社厅 时间:2018-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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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青年创业工程。

主要任务:促进青年创业创新活力进一步释放,青年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进一步增强,支持青年创业政策制度和服务体系更加完善,青年创业规模、比例持续得到扩大和提高。

具体措施:深入实施安徽青年创业计划,从普及创业教育、加强创业培训、提供工商登记和银行开户便利、提供多渠道资金支持、提供创业经营场所支持、加强创业公共服务等方面综合施策,为青年和大学生创业提供有效支持和服务。实现在校大学生创业教育全覆盖,确保每一个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青年都有机会获得创业培训。积极推进青年创业园建设,培育符合青年创业特点和产业发展方向的“互联网+”和现代服务业等高成长性项目,打造一批青年创业精品项目,引领更多青年投身创业创新活动。(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团省委等)

(六)高端人才创业工程。

主要任务:抢抓国际国内产业转移和人才流动机遇,吸引集聚留学归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科技创新团队等高端人才来皖创业创新,研发转化一批国内国际领先的科技成果,孵化培育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具体措施:建立部门资源共享、政策协同、工作联动机制,将吸引高端人才来皖创业创新纳入促进就业创业的总体规划,重点引进具有国际视野和核心技术的创业创新团队。取消妨碍人才自由流动的学历、户籍、国籍等限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创造高端人才创业创新便利条件。针对高端人才创业的特点和需求,在提供集约化的创业服务、专业化的场地支持、市场化的融资渠道上取得突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地税局、省外办等)

(七)返乡农民工创业工程。

主要任务:进一步改善农村创业环境,引导更多有技术、有资本、会经营、懂管理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带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促进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

具体措施:将农民工创业与发展县域经济结合起来,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紧密结合当地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指导和帮助返乡创业农民工选准选好创业项目。鼓励农民工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事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支持农民网上创业,大力发展“互联网+”和农村电子商务。在符合村镇建设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盘活农村存量非农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外出务工农民返乡创业。积极组织创新创业农民与企业、市场和园区对接。落实各项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机制,加大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建立农民创业创新辅导员队伍,依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等公共平台,提供创业指导和服务。(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八)大学生村官创业工程。

主要任务:为有志自主创业或带领村民创业的大学生村官提供经验、技能、资金等方面支持,促进大学生村官想创业、敢创业、能创业,更好示范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具体措施:落实针对大学生村官创业的各项扶持优惠政策,力争每年重点扶持200名大学生村官创业,支持建立100个大学生村官创业实践示范基地,带动4000户农民群众增收致富。加强针对大学生村官的创业培训和指导服务。通过专题培训、现场指导、实习见习等多种方式,激发大学生村官创业热情,提高大学生村官创业能力,引导大学生村官把创业的着眼点放在促进群众增收致富、推进美好乡村建设上。根据大学生村官专业特长、任职地域产业特点和市场需求,积极做好创业项目推介对接工作,推动大学生村官创业项目与农业、科技推广项目有效结合,鼓励大学生村官领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事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农村电子商务等产业项目。通过政府支持、社会募集等方式筹集专项扶持资金,为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提供借贷、融资和补助等支持。符合相关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创业项目,由青年创业引导资金提供10—300万元信用贷款。(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团省委、省农委、省林业厅、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省商务厅)

四、积极打造两大服务平台

(一)深度打造创业服务云平台。

主要任务:整合各部门创业服务资源,以在线服务为主、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为创业者提供全方位、“一条龙”互联网服务。

具体措施:鼓励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一批具有地域和行业特色的创业服务网络平台,推进面向全省的互联网融合创新服务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按照统一建设、省级集中、业务协同、资源共享的原则,建设安徽创业服务门户网站及移动客户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运营维护,集中发布各部门创业扶持政策,并联各地各部门创业服务经办入口,邀请科技服务企业、风险投资机构和专业人士入驻,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培训报名、能力测评、项目推介、开业指导、孵化融资对接和在线交流等互联网服务。(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工商局、省地税局等)

(二)全面搭建创业创新竞赛平台。

主要任务:广泛开展创业创新竞赛,选拔优秀创业创新项目并进行重点跟踪扶持,培育具有地域特色的创业创新文化,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江淮大地蔚然成风。

具体措施:按照“政府引导、公益支持、市场运作”模式,支持相关部门、社会团体针对不同群体定期组织开展创业创新项目竞赛。省科技厅继续牵头办好全省创新创业大赛,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继续牵头办好全省工业设计大赛,省教育厅继续牵头办好全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团省委继续牵头办好全省青年创业大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每两年牵头举办一届“赢在江淮”全省创业大赛。通过竞赛选拔一批优秀创业创新项目,树立一批创业创新先进典型,综合运用政府公共资源和社会资源,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风险投资、园区孵化等对接服务,加速优秀项目发展壮大。通过竞赛培育创业创新文化,搭建创业者交流平台。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积极弘扬安徽人民敢为人先的改革精神,树立崇尚创新、宽容失败、创业致富的价值导向,鼓励将奇思妙想、创新创意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创业活动。(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省文化厅、团省委、省妇联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高位推进“创业江淮”行动。各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要强化统筹协调,跟踪工作进展,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方案措施,加强沟通配合,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二)增强资金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创业创新工作的投入,统筹使用各类创业创新扶持资金,强化资金预算执行和监督,推行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推动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确保创业扶持政策落实到位,保障“创业江淮”行动有序推进。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宣传创业创新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优惠政策、典型案例、先进经验,大力营造开展“创业江淮”行动的良好氛围,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投身创业创新活动。

(四)强化督促指导。各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加强示范引导,建立“创业江淮”行动推进落实情况评估通报制度,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作者: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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