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行动计划>的通知》(皖发〔2015〕13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意见》(皖政〔2016〕1号),完善土地利用政策,充分发挥土地资源在市场配置中的作用,进一步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提升服务全省“调转促”行动计划的能力,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协调发展
1.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根据国家部署,按照“框定总量、限定容量、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高质量”的要求,组织和指导市、县(市、区)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和完善工作,科学安排各市、县耕地保有数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规模及其他约束性指标,合理布局各类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转型发展。
2.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土地利用结构应当与主体功能区规划、节约集约用地目标相适应。淮北和沿淮地区要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在增加城镇新增建设用地时相应减少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既保持建设用地总量不变又增加建设用地流量,保障城镇化和工业化发展用地,保障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必需的建设用地,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江淮和沿江地区要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坚持去存量、优化结构、提质增效,压缩工矿仓储用地比例,提升服务业和生态休闲用地比例,推动产业结构优化;皖南和大别山区要适当增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生产用地,保障生活用地,增加生态用地,发挥良好生态环境的区域优势,促进生态旅游及健康养老服务业发展。
3.优化产业用地结构比例。对于二次产业,总量上持续降低工矿仓储用地供应比例,结构上不断压缩传统、低端、产业链短、科技含量低的项目用地供应;大力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用地,保障科技含量高、有带动示范性、产业链长、附加值高的项目用地。对于三次产业,要增加住宿餐饮业、信息服务业、商贸流通业、快递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用地供应,促进三次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
4.推进开发园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在编制或者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支持市、县按照“产城融合”发展的要求,做好开发园区规划工作,增加住宿餐饮、商务金融、城镇住宅、生态休闲用地比例,推动向城市综合功能转型。要编制存量工业用地结构转型专项规划,明确存量工业用地转型的区域、规模、结构和功能布局。
二、坚守耕地红线,加强耕地保护提高粮食产能
5.严格保护耕地。健全完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制度,落实地方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探索整治增加耕地用于占补平衡、省重大工程补充耕地省级统筹、建设占用优质耕地补改结合、耕地保护利益补偿的机制和办法。严格落实以补定占、先补后占制度,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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