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实施意见

来源:安庆市政府办公室 编辑:徐晏秋 分类:安庆市,省发改委,省级,政策速递 时间:2018-02-12
【字体: 】 【视力保护: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20号),进一步加快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推动消费结构升级,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时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围绕全市“调转促”等重大决策,以增进人民福祉、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性服务需求为主线,扎实推进生活性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市场主导、突出精细化、品质化发展,推动消费方式由生存型、传统型、物质型重点、创新供给、质量为本、绿色发展,增加服务有效供给,扩大服务消费需求,提升服务质量水平,推动生活性服务业便利化、向发展型、现代型、服务型转变,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生活性服务业规模持续扩大,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培育成长,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消费升级取得重大进展。到2020年,占全市GDP比重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规模进一步扩大,基本建成市场规范、功能完善、便捷高效、优质安全的生活性服务业体系。

二、发展重点

重点发展商贸服务、文化体育、旅游服务、健康养老、家庭服务、教育培训、法律服务和房地产等生活性服务领域。

(一)商贸服务。以便民、利民和惠民为目标,加快商贸服务业资源整合和创新升级,形成适应多样化需求的发展新格局。优化城市商贸流通网络,完善中心城市商贸服务功能,形成东部新城、北部新城和安庆老城三大商圈。加强中心镇和农村商贸设施建设,支持城市商业企业向中心镇和农村延伸商业网点,着力培育商旅结合、传统老街等特色商贸乡镇。支持金华联、大金新百等本土企业转型发展,积极引进l0家以上国内外著名商贸流通企业。挖掘安庆特色餐饮文化,建成安庆美食街。大力推进“互联网+”商贸,鼓励线上交易和线下服务相结合,提供个性化、便利化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供销社等,列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文化体育服务。依托传统优势,大力发展新兴业态,促进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文化体育业发展实现大突破。深度挖掘安庆文化资源,推动传统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全面建成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推动剧院、剧场、电子票务等演艺基础设施建设。城乡分别形成“十分钟文化圈”和“半小时文化圈”。文艺精品在全国“五个一工程”奖方面实现新突破。国有文艺院团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健全,中国(安庆)黄梅戏艺术节等文化节庆和“黄金周•黄梅戏”文旅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统筹规划体育产业发展,构建特色鲜明、良性互动、协同发展的体育产业布局。推动和引导各区域依据资源禀赋进行合理定位,分类建设体育产业功能集聚区,合理配置资金、土地、人才、信息、科技等产业要素。依托体育制造业企业,建设体育用品制造业集聚区,做大做强体育用品制造业;依托体育场馆和体育服务业,建设安庆市体育健身竞赛产业集聚区;依托山水生态资源和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安庆体育健康旅游休闲产业集聚区。坚持重大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加强体育产业基地建设,促进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向产业优势和品牌优势转化。(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教育体育局等)

(三)旅游服务。推动旅游产品向观光、休闲、度假并重转变,旅游开发向集约型转变,旅游服务向优质高效转变,全面提升旅游业核心竞争力。推进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加强天柱山、禅缘太湖、司空山、“宜秀宜游”等旅游品牌建设,进一步完善旅游交通干线,打造精品旅游线路。依托大别山区山地、湖泊、湿地、森林、温泉等优质旅游资源,鼓励社会资本大力开发温泉、滑雪、攀岩、露营、养生等旅游新业态,加速潜山、太湖、岳西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推进“互联网+旅游”,构建全市统一的智慧旅游综合服务平台。完善旅游集散(咨询)中心、自驾车房车营地、旅游标牌、旅游厕所、生态停车场等基础设施。(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

(四)健康养老服务。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健康养老需求为重点,完善设施、强化规范、推动融合,加快提升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水平。推进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创新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政策。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发展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业,引导部分医疗机构发展成为集“医疗、护理、康复、养老”为一体的养老护理机构。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健康养老服务领域,加快健康生态、旅游休闲、医养结合等一批特色养老产业基地建设,发展老年家庭服务业、老年旅游业、老年消费品等老龄产业,打造长江经济带和大别山区有影响力的健康养老服务业示范基地。积极培育体育消费市场,促进体育健身、体育用品、体育竞赛、商演和培训等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商务局、教育体育局等)

(五)家庭服务。推动家庭服务业完善功能、创新模式、规范发展,不断提升供给规模和服务质量,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多形式服务需求。加快发展家政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家庭教育、家庭用品配送等家庭服务业,大力推进信息化、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引导家庭服务企业创新发展模式和服务方式,鼓励发展员工制。建立完善全市统一的家庭服务业公益性服务平台、呼叫中心平台。实施从业人员专项培训计划,加强经营管理和专业人才培养。完善社区服务网点,推进集养老服务、婴幼儿看护、美容美发、餐饮、洗染、摄影、家电维修、文化体育活动等服务于一体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鼓励建设农村综合性服务网点,提高农村居民生活便利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民政局等)

(六)教育培训服务。以提升生活性服务质量为核心,发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服务,推动职业培训集约发展、内涵发展、融合发展。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职业教育,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构建功能完善、规范有序的教育培训市场。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为社区居民提供人文艺术、科学技术、幼儿教育、养老保健、生活休闲、技能训练等方面的教育服务。加快教育培训信息化建设,发展远程教育和培训,促进数字资源共建共享。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发展教育培训业,鼓励高等学校、职业学校、企业、行业协会和其他社会组织开展教育培训,推动培训主体多元化。(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

(七)房地产服务。推动房地产业规范有序发展,建立符合市情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加大对自住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建立完善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满足群众多层次住房需求。加快房地产信息系统建设,完善房地产市场的交易、信息、服务、管理功能。大力发展健康住宅、绿色环保住宅和节能省地住宅,积极有序发展商业、工业、科技、旅游、养老等产业地产。加强市场规范,引导房地产租赁、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土地评估和登记代理机构规模化、专业化发展。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重,完善房地产信贷政策,加大进城农民购房贷款支持力度。强化用地管理,改善房地产供给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供求基本平衡。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提升物业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公积金中心、市人民银行等)

(八)法律服务。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推进覆盖全市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面向基层和普通百姓的法律服务能力,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服务,加大对老年人、妇女和儿童等法律援助和服务的支持力度。加快发展公职律师、公司律师队伍,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稳步扩大法律服务规模,促进专业化分工,培育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法律服务机构。(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改革开放。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弹性作息、错峰休假,激发旅游消费需求。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生活性服务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加快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提高非公有制经济在服务业中的比重。积极稳妥推进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快将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放宽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加快文化、健康、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领域对外开放。支持有条件的生活性服务业企业“走出去”,主动参与“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积极构建长三角生活性服务业合作机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商质监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等)

(二)完善基础设施。统筹优化设施规划布局,打造适应消费结构升级的城镇基础设施体系。顺应开发区就业和居住人口变化趋势,合理布局区内生活性服务业,完善生活配套服务。加快城市生活服务设施建设,构建多功能社区生活服务中心,提高社区商业与其他综合服务设施的共享度。加强农村生活服务设施网点规划和标准配置,进一步完善农产品流通网络,健全农村文化、体育、健康、养老等生活服务设施配套。大力推进物联网技术应用,建立完善面向生活性服务业的城乡信息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安庆经开区管委会等)

(三)培育市场主体。加快培育一批龙头生活性服务业企业。鼓励创新型、新业态的中小微型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发展。促进个体工商户转企业、小微企业升级为限额以上企业。支持中小型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加快整合,壮大市场主体规模,培育细分市场领军企业。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创新机制,建立新型管理模式和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信用担保风险补偿机制,破解企业融资难题。进一步改善企业发展环境,认真落实税费减免、价格并轨、融资租赁、土地供给、人才培养、知识产权等优惠政策,切实降低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发展成本。(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国资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工商质监局等)

(四)推动创新发展。加快生活性服务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业态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创新服务业态,大力发展以网络技术为基础的生活性服务业,积极开拓智慧旅游、健康云服务、电信增值、数字多媒体、动漫游戏等新兴服务市场。创新服务理念,支持引导服务外包,大力发展供应链管理、企业流程再造和精益服务,加快由单一服务环节向提供全过程服务转变,由提供一般服务向多层次、综合性服务转变。创新服务手段,大力发展以网络消费、线上线下融合消费为核心的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推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型产品在生活性服务业领域的推广和应用,重点在住宿餐饮、教育培训、家政服务等领域加快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等)

(五)提升服务质量。加快实施服务业品牌战略,建立服务业名牌培育机制。鼓励生活性服务业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安徽省政府质量奖、安徽省名牌、安徽工业精品、安徽省著名商标、安徽老字号等。实施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程,加快家政、养老、健康、体育、文化、旅游等生活性服务业领域标准研制,培育发展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团体标准。积极培育生活性服务业标准化工作技术队伍,不断提升队伍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完善食品药品、日用消费品等产品价格、质量等监督检查制度。完善网络商品和服务的质量担保、损害赔偿、风险监控、信用管理等制度,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工商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物价局等)

(六)引导绿色发展。加快我市生活性服务业向“绿色低碳”转型,优先在餐饮、旅游、文化等行业开展转型试点。加强行业能耗限额指导,提升节能、减排、节水等装备利用水平,降低能耗,减少污染。加大对餐饮、洗染、洗浴等行业节能、节水、环保达标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加大绿色消费宣传力度,减少商品过度包装,引导消费者正确购买绿色低碳产品和环保消费,鼓励选择再生资源制品,增进循环利用意识。加快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布局,引导扩大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消费。(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管局等)

四、保障措施

(一)优化发展环境。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破除行政垄断和地方保护,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生活性服务业市场。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积极推行网上咨询、预审和审批。进一步优化登记、许可、立项、规划、土地、环保、建设、卫生、消防等审批验收环节和程序,取消不必要的中间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全面落实“实缴改认缴”“先照后证”等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加快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进程,提升登记注册便利化水平。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健全知识产权评估制度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质监局、市科技局等)

(二)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发展创业投资、产业发展基金,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生活性服务业。支持生活性服务业企业通过上市(挂牌)和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进行融资。鼓励金融机构拓宽对生活性服务业企业贷款的抵质押品种类和范围。建立和推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增信融资”模式,鼓励商业银行在商业自愿、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专业化开展知识产权质押、仓单质押、股权质押、信用保险保单质押、保理等多种方式的金融服务。鼓励和支持保险资金投资生活性服务业领域,鼓励开发面向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和从业人员的保险产品。加快发展消费金融业务,扩大消费信贷,满足教育、文化、旅游等生活性消费领域的信贷需求。建立健全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落实国家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政策。(责任单位:市投融资与金融办、市人民银行、安庆银监分局等)

(三)加大财政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支持生活性服务业重点领域、行业发展。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与特许经营模式,运用股权投资、产业基金等市场化融资手段支持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等)

(四)落实税费优惠。按照国家、省部署,全面推进“营改增”改革,落实中小微企业增值税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

(五)保障土地供给。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中统筹考虑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用地需求,明确生活性服务设施布局及配建要求。在年度用地计划安排上,优先支持生活性服务业用地需求,保障生活服务设施建设用地。支持惠及民生的旅游、养老、医疗等生活性服务业项目建设,提高用地比例,扩大用地供给。对重点生活性服务业项目,在新增用地指标方面予以支持。在暂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不改变用地主体、不重新开发建设的前提下,鼓励利用工业用房、仓储用房、传统商业街等存量房产兴办符合规划的生活性服务业,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改变用途的(改变为房地产开发除外),经批准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应。(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等)

(六)强化人才支撑。鼓励市内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调整或增设家庭、养老、健康等生活性服务业相关专业,扩大人才培养规模。加强从业人员专项培训,加强生活性服务业从业人员岗位技能培训。生活性服务业企业面向本企业在岗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根据职工培训后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等级,给予企业相应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等)

(七)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服务业领导和工作机制,形成各方联动的良好工作格局。完善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加强政策落实监督考核,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制定发展目标,明确责任人和进度要求,定期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等)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日

(作者:安徽 安庆市)


联系我们

策划、编辑:阮晓昕、徐晏秋

热线:0551-65179957

Q Q:1766296046

安徽文化产业电子商务联盟| 网站介绍| 广告服务| 诚征英才|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060060  皖IPC备17003660号-1  网站管理中心

Copyright © AHCI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