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关于促进软件动漫及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

来源:马鞍山市 编辑:徐晏秋 分类:马鞍山市,省发改委,省级,政策速递 时间:2018-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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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软件动漫及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暂行)》


马政[2010]51号

为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加速构建“6653”现代产业体系,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结合马鞍山实际,现就促进我市软件、动漫及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制定如下政策(暂行)。

一、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为目标,以政府强力推动、政策有效引导为手段,以引进培育龙头企业、高端人才为重点,以完善载体功能、增强集聚效应为动力,着力推动软件、动漫及服务外包产业爆发式增长,为我市经济社会更高更大更快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通过3-5年努力,逐步将我市打造成为国家级动漫游戏产业基地、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成为我国中部地区软件、动漫及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高地。到2012年,软件、动漫及服务外包产业销售收入达到50亿元,企业数量达到300家;到2015年,软件、动漫及服务外包产业销售收入达到150亿元以上,企业数量达到500家,培育销售收入超亿元企业20家以上,从业人员达8万人以上。

(三)工作重点。

1.软件产业:优先发展促进中小企业信息化的软件业,大力发展嵌入式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着力发展服务于企业经营管理、商贸物流、城市管理、生物医药、电子商务等应用软件,促进软件产业和文化产业互动融合,扩大数字信息传输服务覆盖面。

2.动漫产业:突出发展原创动画制作,重点发展数字娱乐和音像制品、玩具、图书、服装、文具等动漫衍生产品,积极培育发展城市创意产业。

3.服务外包业:重点发展软件开发和动漫创意设计、金融后台服务等,并逐步将软件服务外包的层次从信息技术外包(ITO)向业务流程外包(BPO)扩展,进而向知识流程外包(KPO)推进。

二、扶持企业发展政策

(一)软件、动漫及服务外包企业自在我市注册之日起,所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市、区(开发区)地方留成部分,前5年由财政给予全额奖励,第6年至第10年由财政给予50%奖励;所缴纳的营业税市、区(开发区)地方留成部分,第1年由财政给予全额奖励,第2年至第4年由财政给予50%奖励。奖励资金按季返还。

(二)对年销售收入在500万—2000万元(含500万元)的软件研发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动漫产品,按年销售收入的1%予以奖励;对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的软件研发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动漫产品,按年销售收入的2%予以奖励,最高奖励至200万元;对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游戏企业,按年销售收入的1%予以奖励,最高奖励至200万元。申请奖励的企业须提交工商营业执照、纳税凭证、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确认的年销售收入等材料。

(三)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出口额每增加5万美元,给予1万元人民币奖励,最高奖励至30万元,时间3年。

(四)我市动漫企业在本市立项、制作,且作为主要投资方,在本市申报、或国家广电总局批准制作发行并公映的原创动画影视作品,根据社会影响力,按照制作成本的10%给予奖励,奖励上限为100万元。奖励金额分两期支付,首期在作品获相关部门发行、播放许可后支付50%;二期在播放结束后支付。

(五)我市企业在本市立项、制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动漫作品,在省级卫视频道黄金时段和动画卫星频道播出的二维动画片每分钟奖励500元、三维动画片每分钟奖励1000元;在中央电视台黄金时段播出的二维动画片每分钟奖励1000元、三维动画片每分钟奖励2000元。收视率在该频道年度排名前10位的,按照以上标准加倍奖励;排名11位至20位的,按照以上标准的1.5倍奖励。在多个台播出的按从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奖励。

我市动漫企业在我市立项、制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动漫电影在电影院线放映的,按其票房到账收入的5%进行奖励(以国家登记注册的院线统计数据为准),奖励总额最高至100万元。

动画电视电影播出奖与销售收入奖励不同时享受,如有重复,按照从高的原则给予奖励。申请奖励企业须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发行许可证、播出或上线合同、收视率证明、银行账单等材料;外包收入以人民币结算的,将人民币按结汇汇率折算成美元来兑现。

(六)鼓励影视动画企业积极开发衍生产品,企业衍生产品版权收益达到1000万元的,按照版权收益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七)对获得“国家广电总局优秀原创国产动画片推荐”的,每部给予企业10万元奖励;获得国家和省“五个一工程”奖的动画片,每部分别给予企业50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正式上线运营的原创游戏,每款给予企业5万—10万元的奖励;对获国家有关部门推荐的原创网络游戏产品,每款给予企业10万元的奖励。

(八)对通过软件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认证的本市国际服务外包企业给予奖励。其中通过CMMI3级、4级、5级认证的,分别给予30万元、40万元、50万元的奖励,由低等次向高等次升级的,给予10万元差额奖励。对通过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认证、信息安全管理(ISO27001/BS7799)认证、IT服务管理(ISO20000)认证、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认证等相关国际认证的本市国际服务外包企业,给予认证费50%的奖励,最高奖励至50万元。

(九)对通过国家“软件企业”认定的,奖励企业5万元;对获得“国家动漫企业”或“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的,奖励企业10万元。

(十)鼓励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产品,对软件、动漫及服务外包企业专利申请费用、专利信息检索费用给予30%补贴,其中对国际服务外包企业申请发明专利(含中国、国外)所需申请费、实审费,给予50%的补贴。对软件、动漫企业著作权申请,给予3000元的补贴。

(十一)对当年出口30万美元以上的软件、服务外包企业,给予当年租用国际数据专线费用30%的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至30万元。

(十二)软件、动漫及服务外包企业参加全市组织的国内外招商推介会、专业展会、宣传推荐等活动,给予一定的补助,每家企业每次最高补助5万元。积极支持企业在我市举办全国性或国家级相关活动,依据其规模、影响力给予一定的专项补助,每项活动最高补助30万元。

(十三)对软件、动漫及服务外包企业新建投资项目,贷款金额在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1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贷款贴息。支持各类担保机构为软件、动漫及服务外包企业担保,担保贷款给予1个百分点的保费补贴,担保公司保费按1.5%收取。鼓励设立软件、动漫及服务外包投资基金,积极培育和引进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对投资超过两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投资方,按实际投资额给予2%奖励。

(十四)对拟在国内外上市的重点软件、动漫及服务外包企业改制重组中办理资产置换、剥离、收购、财产登记等,按非交易性变更处理,免收办理变更、过户收续费。拟上市公司因审计调帐增加年度销售收入及利润或资产评估升值需补缴增值税及所得税的,由受益财政按“多贡献、多奖励”原则予以奖励,积极争取省级留成部分奖补原企业股东;进入上市程序后,对拟上市公司所必需的前期费用,从上市公司专项扶持资金中垫资100万元。

(作者:安徽 马鞍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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