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行〔2017〕527号
各市财政局、台办:
为规范和加强台湾产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和安徽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14〕29号)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安徽省台湾产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2017年5月2日
(作者:安徽)
策划、编辑:阮晓昕、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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