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对不同人才实行差别化评价,发挥好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
当前我国人才评价机制存在分类评价不足、评价社会化程度不高、用人主体自主权落实不够等问题,尤其是对不同人才的评价“一把尺子量到黑”等做法备受关注。根据《意见》,分类健全人才评价标准,改进和创新人才评价方式,对不同人才实行差别化评价。
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司长俞家栋:第一是强调分类,就是以职业属性和岗位要求为基准,契合人才自身的特点、自身的规律;第二是突出品德,人才要德才兼备,品德优先;第三是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实实在在地把好人、能干的人评上来。
《意见》提出,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人才评价改革,包括科技、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教育、医疗卫生、技术技能等领域,如科技人才强调实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教育人才强调教书育人作为评价的核心内容等。同时提出完善面向企业、基层一线和青年人才的评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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