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继续实施动漫产业增值税政策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编辑:徐晏秋 分类:税收政策专题,企业服务,财政,政策解读,政策服务 时间:2018-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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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为促进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继续实施动漫产业增值税政策。

根据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对动漫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照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自2018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动漫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照1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通知还表明,对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

附:关于延续动漫产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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