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发挥民俗文化在廉政文化建设中的作用

来源:合肥日报 编辑:徐晏秋 分类:合肥市,安徽文产,产业聚焦 时间:2018-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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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是一个地方或一个民族的广大民众在长期社会生产、生活实践中共同创造、约定、遵守、传承的风俗习惯。优秀的民俗文化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蕴含着丰厚的民族精神和道德理念,是新时代进行道德建设的重要思想养分,也是助推廉政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抓手。

民俗不是法律,但有“民间法律”之称。从古至今,民俗文化中不乏廉政文化的影子。民俗文化中的乡规民约,家风、家规和家训,行业规范与崇信禁忌、社会交往礼仪,以及民间娱乐习俗等,对为官作风、执政水平及管理能力在一定程度上起到规范、训诫和监督作用。在封建社会,老百姓对清正廉洁的官员基本上都是以最为淳朴的地方习俗予以褒奖。当一任爱民的父母官离任时,百姓们自费赠送万民伞、送德政匾、建功德碑。反之,贪官污吏离任,乡民们则建“遗臭碑”。民俗文化中还有很多礼仪,其中蕴含的将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天下联结在一起的道义力量,对公平公正的追求,对私利的轻薄与舍弃等等,这些都可以视为廉政文化内容的一部分。

用民俗文化的样式丰富廉政文化建设的载体。节日作为民俗文化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既有着浓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又有丰富的民间传统习俗。与此同时,节日也是人们在“礼尚往来”中滋生腐败的温床,充分利用传统佳节作为一个载体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比如春节有贴春联的习惯。我们不妨确定主题,动员广大书法爱好者开展写廉政对联和送春联活动,诸如“一身正气冲天地,两袖清风鉴古今”“公正清廉心无愧,光明磊落梦不惊”等廉政春联,如警钟长鸣,提醒党员干部要廉洁过春节,让清正廉洁之风吹进千家万户,吹进人们的心灵,营造廉洁氛围,从而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道德价值观念和社会风尚。

用民俗文化丰富廉政文化建设内涵。民俗文化在几千年的发展中,由于其丰富的内涵,逐渐形成了一定的文化传统,它贯穿于人们的日常生活及其言行举止各个方面。古时通过科举进入仕途者,他们设计的人生道路就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得志,泽加于民;不得志,修身见于世。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这说明古人一直认为,有较高的自身修养,才能入世从政。从政要有高远的志向,有坚定的意志,要淡泊明志,洁身自好,并时常检点作风。反思不足,才能抵抗腐朽思想的冲击和诱惑,远离腐败与堕落的陷阱。这些都是我们应当从中吸收和发扬的民俗文化内涵。

以民俗文化语言增强廉政文化表现力。民俗文化的语言是生动具体的,具有强大的表现力和感染力。如以民间歌谣、民间曲艺为代表的民俗文化样式,就是以语言表现见长,有很深的群众基础。在民间,曾经有一批曲艺演员,专门创作了一些移风易俗的曲目(唱词),由他们赴各地传唱;还有其他诸如民间故事等民俗文化表现形式,由于它们源于群众,为群众所普遍认可和接受,只要稍加改进、整合和提炼,并融入相关廉政文化建设内容,都可以成为廉政文化宣传教育的一个重要手段。总之,运用多彩的民俗文化,丰富廉政文化表现形式,使廉政文化在内容上由严肃变为通俗,在形式上由静态变为动态,在参与上由被动接受变为主动参与,从而增强廉政文化的影响力。

(作者单位:庐江县民俗文化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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