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中的作用,全面提升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池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池州市建立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库。经全市各地各部门推荐申报、评审、会议研究、公示等环节,最终确定18名文物保护专家和22名非遗保护专家。
通过建立池州市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库,形成了我市结构合理、专业齐全的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家队伍,为推动全市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开展,提升全市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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