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实施意见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编辑:徐晏秋 分类:安庆市,省旅游局,省级,政策速递 时间:2018-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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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5〕69号),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旅游公共服务提升计划

(一)加强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合安高铁、安九高铁、六安景等快速铁路干线项目建设,优化景区间交通衔接,实施交通干线与3A级以上景区“最后一公里”通达工程,构建“快旅慢游”交通体系。加快实现从机场、车站、码头到主要景区公路交通无缝对接。加快市内至天柱山、五千年文博园等景区旅游客运班线建设,串联接通各主要景区(点)旅游交通公路。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化改造,加快完善高速公路、国省道、市内主干道、机场及主要客运场站、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的多语种交通标识系统建设。(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

(二)完善旅游集散中心和咨询中心建设。鼓励各地依托城市综合客运枢纽和道路客运站点,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旅游集散中心。在3A级以上景区、重点旅游城镇、重点乡村旅游区以及机场、车站、码头建设旅游咨询中心。到2020年,建成旅游集散中心10个,实现城区、重点旅游景区、旅游线路旅游咨询服务全覆盖。(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局)

(三)大力推进旅游厕所建设。鼓励以商建厕、以商养厕、以商管厕,全市新建、改建300座旅游厕所,到2017年实现全市旅游景区、重点乡村旅游区(点)、旅游交通沿线、旅游集散地的旅游厕所全部达到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要求。(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四)改善旅游消费环境。大力推进旅游产品和服务质量标准化建设,规范旅游经营服务行为,提升宾馆饭店、景点景区、旅行社等管理服务水平。大力整治旅游市场秩序,严惩欺客宰客、无证照经营等不法行为,落实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规范旅游市场价格行为,深化景区门票价格改革。健全旅游投诉处理和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完善旅游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促进文明行业建设,深入开展文明旅游宣传和旅游志愿者公益服务活动,提升游客文明旅游素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旅游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质监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市物价局)

二、实施旅游投资促进计划

(一)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旅游产品。加快环城市旅游休闲度假带建设,鼓励发展文化休闲街区、城市绿道、休闲公园、休闲小区、慢行系统,拓展城市休闲空间。加快发展“宜游宜秀”都市农业和休闲旅游业。依托大别山区森林、温泉、湖泊、湿地、山地等优质旅游资源,鼓励社会资本大力开发温泉、滑雪、攀岩、拓展、养生等旅游新业态,建设一批高水平旅游休闲度假产品,满足多样化市场需求。(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文广新局、市园林局)

(二)加快旅游停车场和自驾车营地建设。加大景区和乡村旅游区停车场建设力度,大力发展立体、生态旅游停车场。规划建设自驾车营地,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支持发展湖泊乡村型、山地型、森林型等自驾车营地。依法保障自行式、拖挂式房车通行权利。到2020年,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建设自驾车营地15个左右,新建、改扩建旅游停车场20座,新增停车位5000个。(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教育体育局)

(三)大力发展智慧旅游。推动“互联网+旅游”跨产业融合,落实国家放宽在线旅游度假租赁、旅游网络购物、在线旅游租车平台等新业态的准入许可和经营许可政策。支持旅游企业与互联网金融企业合作,打造在线旅游企业第三方支付平台。推进旅游景区建设在线销售和电子门票验证系统。到2020年,全市3A级以上景区、三星级以上饭店和重点乡村旅游区实现免费WIFI(无线局域网)、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在线预订、信息推送等功能全覆盖。(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旅游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投融资与金融办)

三、实施旅游消费促进计划

(一)着力开发特色旅游商品。加大对中华老字号商品的宣传推广力度,推出安庆特色旅游商品。鼓励旅游企业积极开发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丰富旅游商品类型,促进旅游商品多样化。积极培育一批旅游商品研发、生产、销售龙头企业。持续推进旅游商品“五进”活动,支持在线旅游商品销售。支持旅游企业争创“安徽省必购(特色)旅游商品”。推动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免税、退税商店。到2020年,在市区、潜山、太湖和岳西设立境外游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安庆海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积极发展红色旅游。大力整合红色旅游资源,充分运用革命历史文化遗产和人文自然景观,促进红色旅游与民俗游、生态游、乡村游融合发展,打造一批知名红色旅游品牌,引导建设一批红色文化主题突出的红色旅游小镇,不断拓展红色旅游新的发展空间。到2020年,在全市打造2-3处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建成6个红色旅游小镇。(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文广新局、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加快发展老年旅游。积极开发老年人休闲养生养老旅游产品,引导各类景区加强老年旅游服务设施建设,打造专业化老年旅游服务品牌,全面落实老年人等群体景区门票减免优惠政策。加大对乡村养老旅游项目的支持,大力推动乡村养老旅游,鼓励民间资本依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建设非营利性乡村养老服务设施。(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培育发展研学旅行。加强研学旅行基地建设。把研学旅行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教育范畴,鼓励学校依托各类研学旅行基地,开展研学旅行活动。鼓励对研学旅行给予价格优惠,探索发行青少年学生旅游优惠卡。建立健全研学旅行管理制度、服务标准和安全保障机制。加强区域间研学旅行交流,规范引导中小学生赴境外开展研学旅行活动。旅行社和研学旅行场所应针对青少年学生特点,加强内容设计、导游配备、安全设施与防护等,寓教于游。(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推动中医药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推出一批以中医药文化传播为主题,集中医药康复理疗、养生保健、文化体验于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和产业示范园区。发展中医药养生旅游基地,建设中医药养生体验区。加强中医健康旅游市场监督管理,促进中医健康养生旅游市场规范化发展。着力全国森林体验和森林养生两个基地建设试点。到2020年,创建1个国家康养旅游示范基地、3个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旅游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农委、市林业局)

(六)强化旅游宣传营销。积极融入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平台,打造跨区域旅游产品。整合全市旅游宣传营销资源,建立市、县(市)区、旅游企业三级营销体系,完善旅游宣传营销激励机制。创新旅游+互联网,实施智慧旅游工程,探索“旅游B2B2C交互平台”。积极开展新媒体营销。巩固俄罗斯和港澳台旅游市场,拓展日韩新兴市场。(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外侨办、市台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实施乡村旅游提升计划

(一)打造乡村旅游精品。坚持乡村旅游个性化、特色化发展方向,突出乡村生活生产生态特点,深入挖掘乡村文化内涵,建设一批特色旅游名镇名村和休闲农庄、乡村酒店、特色民宿、自驾露营、户外运动和养生养老等特色乡村旅游产品。推出乡村旅游线路,培育和提升乡村旅游发展典型。推广岳西“候鸟村”养老避暑休闲游新业态。到2020年,全市建设3个旅游强县、20个优秀旅游乡镇、80个乡村旅游示范村、100家四星级以上农家乐,新增省级森林旅游人家37家。(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文广新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

(二)完善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和管理服务。统筹整合惠农资金,重点加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特色村的道路、电力、饮水、厕所、停车位、垃圾污水处理、网络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相关旅游休闲配套设施建设。贯彻执行国家、省乡村旅游标准,引导乡村旅游规范化、规模化、集聚式发展,提高组织化、品牌化水平。加强乡村旅游队伍建设,加大经营、管理、服务等人才的培训培养。(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扶贫办)

(三)大力推进乡村旅游扶贫。把乡村旅游发展同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和精准扶贫工程。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3年期以下的扶贫小额信贷,并给予财政贴息。培养乡村旅游致富带头人,对建档立卡贫困村劳动力开展餐饮、食宿等服务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支持大别山连片特困区旅游扶贫开发,加快完善大别山连片特困区旅游通道。到2020年,全市建设96个乡村旅游扶贫村,通过旅游扶贫带动全市10%贫困人口脱贫。(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旅游局、市美丽办、市投融资与金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加大改革创新力度

(一)全面深化旅游业改革。深入推进国有旅游景区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分离改革,积极探索旅游景区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的新模式。全面放开旅游市场,以优势资源和优良资产为纽带,积极引进国内外战略投资者,推动天柱山旅游公司、五千年文博园等景区战略重组,打造跨界融合的旅游产业集团和产业联盟。转变旅游管理部门职能,着力增强产业促进和综合协调职能。(责任单位: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旅游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投融资与金融办)

(二)落实旅游用地政策。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严格控制旅游设施建设占用耕地。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重点保障旅游扶贫用地。鼓励利用荒山、荒地、荒滩、石漠化土地以及垃圾场、废弃矿山等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建设旅游项目。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使用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共同举办住宿、餐饮、停车场等旅游接待服务企业。支持通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建设旅游集散中心、厕所、停车场等旅游设施。鼓励利用现有文化遗产、大型公共设施、知名院校、科研机构、工矿企业、大型农场开展文化、研学旅游活动,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上述机构土地权利人利用现有房产兴办住宿、餐饮等旅游接待设施的,可保持原土地用途、权利类型不变。(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加大财政支持和创新融资模式。各级财政要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并根据财力逐年增加。引导预期收益好、品牌认可度高的旅游企业探索通过相关收费权、经营权抵(质)押等方式融资筹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通过发行私募债券、利用PPP模式、众筹模式、上市等渠道吸纳社会资本。(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旅游局、市投融资与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

(四)推动落实带薪休假。各级人民政府要把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纳入议事日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对各单位带薪年休假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年休假权利。各单位和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带薪休假与本地传统节日、地方特色活动相结合,安排错峰休假。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实行弹性作息制度,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作为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创新,扎实推进工作,确保各项促旅惠旅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市旅游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市旅游局)要发挥牵头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各地旅游规划编制实施、投资消费促进、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工作的指导督查,工作推进中的有关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市政府。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2日

(作者:安徽 安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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