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推进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服务乡村振兴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编辑:徐晏秋 分类:安徽,国资管理,政策解读,政策服务 时间:2018-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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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近日印发 《关于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各市、县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要安排一定比例,专项用于单独选址的农业设施农业建设和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发展小微创业园、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农村二三产业。

意见提出,将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加快农村土地整治步伐,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合理安排矿山地质环境修复、地质公园及地质遗迹保护、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恢复和提升乡村生态环境。

在进一步强调持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实施差别化扶贫政策的基础上,意见明确,将推进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鼓励试点地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联营、入股等方式建设运营集体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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