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师带徒”实施范围主要涵盖池州傩戏、青阳腔、东至花灯、九华山庙会4项国家级非遗名录、贵池民歌、九华山佛教音乐、东至文南词、青阳农民画、石台唱曲、青阳九华玉骨绢扇6项省级非遗项目和杜村目连戏、新河《龙船调》、石台十番锣鼓、贵池目连戏、青山庙会5项市级重点非遗名录。
“名师带徒”主要是通过熟练掌握项目技能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力,长期从事项目传习活动的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即“名师”)与热爱非遗项目,符合所学项目的基本条件,并能坚持学习,保持学习的连续性者(即“徒弟”)结成教学对子,签订池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师带徒”协议书,经过1—3年的实施,完成教学任务,经考核合格的,以奖代补。
通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师带徒”工程,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非遗传承推广的长效机制,加快培养一支技艺精湛、素质优良、适应池州发展需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才队伍,更好地服务于“文化名市”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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